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地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地大家、酗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时我几乎都干过。
这样混了5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资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渠道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跟和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忽然觉得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就是靠直觉化险为夷的。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我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她明显与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霓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校服。女还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半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了,但我仍然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可能是因为我看腻了红头发露肚脐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是不纯的,但女孩仍然接过啤酒猛喝。
过了一会儿,女孩突然抬起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紧紧地咬着嘴唇,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他,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到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夜总会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会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时,女孩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地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但这种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个女孩一定住得不远,于是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凉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努力地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自我懂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把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地出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隔壁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个女孩,而且是漂亮的女孩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再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觉得我不再24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已经知道女孩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地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再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时不时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下十几度,下着雪的街道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过去的大哥突然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跟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种新的生活方式。我远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大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我是一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到了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里有事,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我没有以前那样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我想了想,觉得反正我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情讲给她听。可可好一会儿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地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过了一会儿,可可又问:“那——你要是被抓起来了怎么办?”我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参加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再说一句话,就低着头回家了。
我有点失望。
入夜了,外面的风一阵阵地刮着,就在这个漫天雪花、滴水成冰的冬夜,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了穿着紫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无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在这寒冷的冬夜穿上了那条紫裙子。狂风吹打着她的身躯,也吹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我号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的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漫天的飞雪。我把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医院。经过半个小时的抢救,可可醒过来,见我含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儿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开始洗心革面的。
后来,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个人外出打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我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不会有交点。也许,再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再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在街上远远地看到一个女孩穿着紫色的裙子向我飘来,我想拉住她,但川流不息的人群淹没了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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