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了一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我查阅了中国政府网的原文,发现这个规定就是说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或者省级部门可以实施无线电管制。这个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不少媒体转载的时候,成了11月1日起实施管制。
从《戒严法》到《国防法》,我国这些零碎的紧急状态法不少,但缺少一部统一的《紧急状态法》。制定《紧急状态法》是04年修宪的重要内容,六年过去了,还没有搞出来,人大实在是有点效率低下。当然,《突发事件应对法》算是某种意义的《紧急状态法》,但内容主要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不是全面意义上的《紧急状态法》内容。
和中国大多数的法规一样,这些法律都是有问题的。就是说都强调特殊情况可以干嘛干嘛,但没说什么是特殊情况,没一个量化的指标。决定权在于领导者而不是紧急状态的事实,还将极端形式紧急状态下的处置情况扩大化到普通形式的紧急状态,算是中国法律法规的一大特色。
希望全国人大能尽快制定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改变现在的法律混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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