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 · 2012年5月16日 0

用证据说话

云南巧家爆炸案发生后,案件存在疑问,公安局长说“我用前程担保赵登用是嫌疑犯”。这句话听起来豪气干云,但实际上有点荒谬。作为公安机关,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前程担保算怎么回事?
对网上疑问的反驳,应该以公布证据来说话。如果说公布案情有违调查,直接说一句暂时不适合公布不久得了。话说回来,人都炸死了,也应该没什么保密的调查了吧?炸药来源、作案动机不清不明,以现在公布的证据,QQ记录、视频监控什么的,完全没有解决问题。这么匆忙结案,未免太过于草率了。
推动法治社会,不能用个人担保,而需要用事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