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 · 2020年5月12日 0

[特快评论第12期] 方便事小,为人民服务事大

最近,有一段借厕所被拒绝后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引起大家热议。我们有一个普遍的共识,那就是群众可以使用公共服务部门或者窗口单位的公用设施。那么,普通群众有没有权力使用政府部门办公区的厕所呢?本评论员认为,在不影响日常办公秩序的情况下,一般也应该允许。当然,如果是因为特殊时期卫生管控的原因,限制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政府部门不是私营企业,不是私人家庭,为人民服务也决不是一句口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我们,群众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就是要体现在日常的方方面面,就是要体现在如方便这样的小事中。我们的确应该感到惊讶,不是惊讶于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的毫无感情,而是惊讶于在破除封建实现共和一百多年了、人民解放七十年了、改革开放四十年了,这样的事情居然还在人民群众中存在争议。

欣喜的是,我们都看到越来越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门厅设置了便民箱,越来越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周末开放了大院停车场和食堂,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开放了厕所,我们欢迎这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