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死路人,为何不偿命? 在网上看到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的案件,尽管天门市委书记称天理难容,网友群情激愤,但让人失望是,处理结果仅仅是城管局长的免职。 这样一起影响极坏的恶性暴力执法案件,如此草草的结束,显示了官官相护的势力勾结,显示了政府部门的虚伪无耻。 假如是路人打死了城管,那么结果会是怎么样子呢?肯定不是一个免职了事。有现成的例子,崔英杰打死城管,被判了死缓。 生命的平等与生俱来,岂能因职位高低而有所差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从古到今都应该是一样的。 文明执法,不是一句口号。 公平正义,不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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