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者,或言其安徽人也,其籍不可考,或传其父从定西侯震征新疆,有功,后为柳州转运使,中年得石,极宠之。及石长,有大志,狼行鶻顾,时人异之,昔粤省督以女妻之。石倚父翁之名,周旋商贾,无不得心应手,后以地产为业,竟致富可敌国。石好登山,每出,必耗资百万,尽兴而止。其人又好自传,开博客,书其事,图其影,以为宣传,纵行小善,必勒石以记,其好名如斯。好事者奉为偶像,附于其门下者多矣。
红朝五十九年四月初八日,会蜀郡汶川地大动,山崩河堰,祸及数百里,县镇至有顷刻夷为平地者,开国以来灾害之惨烈,无过于此。自是,举国皆惊,官商军民冒死往救者以百万计。富商巨贾,贩夫走卒,无不慷慨解囊,倾力以助。几数日,举国捐助愈六十亿,其间侠义之事不胜枚举,殊可叹也,中华重现复兴之象焉。
石迫其势,痛捐二百万文以为赈,又厌善捐者过其右,乃言于众曰:“灾者,常态也,我尝语仆从,人捐十文可也,多捐则负担重矣。”闻者哗然,或责以义,石强辩于其博客,不逞,遂闭其言路,不纳众人。舆论一时汹汹,至有嗤石为“王十”者。
四月十二日,上赴蜀中抚慰,民心大定,举国抗灾,同心如鉄。上与中书令共商赈灾及重建事,语及灾民,心甚戚戚焉。忽有闻,石已通工部侍郎及蜀郡工部咨事等,言谈间,隐然已定其灾后商计矣。
太史公曰:商贾之道,固有无利不起,亦有道义存焉。富而忘义,是为富不仁也。当世富豪如和黄李氏,台塑王氏,江苏陈氏者,无不倾囊以救国难,孟子曰:“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不亦宜乎?石暴富于先,吝捐于后,冒言于众,谋私于暗,不亦鄙乎。或讽石曰:公遍越世之绝岭,可越汶川一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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