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因为市局来检查,晚上和单位同事一起吃饭。鉴于老婆大人的一贯表现,我认为我不回家吃饭,晚上她有很大的可能不做饭吃。
于是中午我多炒了点菜,往电饭锅里面倒了些水,把菜放在了蒸笼上。烧了壶水。家里有买的泡粉丝,还有她喜欢吃的柚子。我叫她傍晚的时候把电饭锅的插头插上,一会儿就会把菜温热了,然后用暖水瓶里的热水泡粉丝,就着一起吃。
人在床上,插头在手能伸到的地方,柚子和粉丝也就一步之遥。
我放心的去赴宴了。
等我喝完酒头发昏脑发涨的回家后,才知道自己过于乐观的估计了这位同志的懒惰。
屋子里是黑的,没开灯,只有幽幽的剑侠游戏声传来,如同遥远的鬼嚎。
东西还在原位,人也是,根本就没挪窝,更别提电饭锅的插头和泡粉丝。
既好气又好笑,懒虫就这样宁愿硬挺着挨饿,而不愿意伸手把电饭锅插头插上,不愿意下床泡碗粉丝。
忍着酒后的眩晕,苦笑着插上电饭锅,用热水泡了碗粉丝。
3分钟后,就着热腾腾的菜,喂她吃粉丝。
5分钟后,不吃粉丝了,喂她吃柚子。
10分钟后,我吃剩粉丝。
这个过程中,两只眼睛没有离开电脑屏幕,早已经冻的冰凉的小手没有离开鼠标。
我知道,习惯了两个人在一起吃饭,当孤单的时候,人会特别懒惰。
我知道,习惯了两个人在一起说笑,当孤单得时候,不愿下床做饭。
我知道,习惯了吃我做的难吃饭菜,当孤单的时候,不愿吃泡粉丝。
可活人总不能被饿死吧?
有这样一个懒虫宝贝,我心里既心疼又好笑,真是欲罢不能,苦笑不得。
看来,下次我出门的时候,得在她脖子上套一个大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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